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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張琬琪 - 人事室 | 2020-12-25 | 點閱數: 1330

1.公務人員當年所具休假資格在五日以下者,其補助總額均屬自行運用額度;逾五日之休假補助,屬觀光旅遊額度。

2.公務人員本人、配偶或直系血親因身心障礙、懷孕或重大傷病, 於當年確實無法參加觀光旅遊,經服務機關認定者,當年補助總額均屬自行運用額度。

3.公務人員於年度中亡故,未及持國民旅遊卡刷卡消費者,尚未請領之休假補助費全數發給,不受刷卡消費規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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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 措施第三點、第五點修正對照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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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三點、第五點.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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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國民旅遊卡相關事項Q&A(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9 年12 月修訂).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