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據縣府112年3月17日府教終字第1120052883號函辦理。 2.為「形塑優質交安文化」,交通部規劃推廣停讓文化,藉由綿密的宣導,提醒民眾並落實「停讓」行為。請協助轉知旨揭「非號誌化路口」相關宣導素材
王安石(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