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據縣府112年4月12日府教設字第1120064133號函辦理。
2.教育部為鼓勵學校推動防災教育,強化學校災害防救功能,達到防災教育向下扎根目標,落實跨部會合作之目的,特辦理旨揭活動。
3.旨揭活動辦理方式,係以攤位展覽規劃,活動採以互動、科技、創意、美感、人文與民俗風情等元素融入防災教育,發展出多元化體驗活動、防災遊戲與學習課程,宣傳防災教育,帶領師生、家長及民眾透過體驗及課程互動學習正確的防災知識。
4.活動期程自112年4月14日起至4月15日止,假高雄駁二藝術特區大勇區P2倉庫辦理,兩日皆有防災闖關集章活動;4月15日辦理防災小小職人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