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花蓮市明廉國民小學學生生活須知《113學年度第1學期》
一、服裝:星期一、二、四:穿運動服裝 星期三、五:穿便服
二、每日在校作息:
節次 |
晨 光 時 間 |
一 |
二 |
三 |
四 |
|
|
五 |
六 |
|
七 |
|
時 間 |
8:00 ~ 8:30 |
8:40 ~ 9:20 |
9:30 ~ 10:10 |
10:25 ~ 11:05 |
11:15 ~ 11:55 |
11:55 ~ 12:30 |
12:30 ~ 13:10 |
13:20 ~ 14:00 |
14:10 ~ 14:50 |
14:50 ~ 15:10 |
15:10 ~ 15:50 |
15:50 ~ 16:00 |
實施內容 |
週一:升旗 校隊/社團活動/晨讀活動/讀經活動 |
依課表上課 |
中午 用餐 |
午間 靜息 |
依課表上課 |
整潔時間 |
依課表 上課 |
放學 時間 |
*放學時間:
星期一 |
星期二 |
星期三 |
星期四 |
星期五 |
一、二年級12:30 三、四、五、六年級15:50 |
一~六年級15:50 |
全校中午用餐完畢於12:30統一放學 |
一、二年級12:30 三~六年級15:50 |
一、二年級12:30 三、四年級14:00 五、六年級15:50 |
三、學期重要行事:
重要活動 |
日期 |
重要活動 |
日期 |
重要活動 |
日期 |
課輔課照、學扶開始上課 |
9/9(一) |
國慶日放假一日 |
10/10(四) |
期末評量 |
1/9~1/10 |
中秋節放假一日 |
9/17(二) |
期中評量 |
11/5~11/6 |
期末才藝表演 |
1/14(二) |
親師座談會 |
9/21(六) |
跳蚤市場活動 |
12/27(五) |
第一學期休業式 |
1/20(一) |
六年級畢業校外教學 |
10/1~10/4 |
開國紀念日放假一日 |
1/1(三) |
寒假開始 |
1/21(二) |
1-5年級校外教學 |
10/1(二) |
課輔課照、學扶課程結束 |
1/9(四) |
第二學期開學日(正式上課) |
2/11(二) |
四、請家長協助的事項:
1.本校全體師生上班、上學起訖時間:07:50〜15:50。
2.為了您孩子的安全,請盡量避免讓貴子弟在7:00以前到校,因為本校在7:00以後才有導護老師到校值勤,而且本校的規定是早上7:50以後到校者才算遲到,請各位家長配合以維護學生安全。
3.本校7:00~7:50中山路(校門口前)有志工媽媽、志工爸爸、導護老師指揮交通,保護兒童安全通過馬路,敬請家長儘量讓貴子弟配合在這段時間上學。
4.家長接送的小朋友分為大門及後門家長接送,為使路隊行進順利,請家長勿在前、後大門口接送(請在門口兩側15公尺外)。
5.假日期間,請多注意子女水域安全,謹防危險事件發生。
五、學生注意事項:
1.為達到垃圾減量的環保目的,小朋友在校吃午餐請自備餐具(勿使用免洗餐具)。
2.學生自我期許:1有禮貌 2守秩序 3愛整潔 4勤學習 5常運動 。
3.為使每位同學成為守法有禮的小紳士、小淑女,請每位小朋友遵守下列校規:1我不在走廊上奔跑2我會友愛同學反霸凌3我不亂丟垃圾4我每天按時排路隊上學、放學,遇見師長能說聲好!5我會依規定穿著服裝6排隊集合我動作迅速並保持安靜7我不購買使用盜版品!8我會遵守遊樂區器材使用規定。
4.我會記得:「時時勤洗手、病毒遠離我」、「咳嗽噴嚏要遮口、微笑拱手不握手、雙手不碰眼鼻口、一
旦發燒不亂走」
5.資源回收時間:星期一二四五下午整潔活動時間,地點:西側-惜福屋。
六、以上規定由校長核准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承辦人 林秀英 學務主任 潘建宏 校長 方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