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提升國民中小學本土語言師資專業素養改進措施」,自106學年度起未通過本土語言能力認證之現職教師,不得擔任本土語言教學。各校本土語言課程,由「通過本土語言認證(閩南語為中高級)之現職教師」教授節數佔現職教師教授本土語言總節數之比率至105年底前應達百分之百。
2.旨揭認證訂於105年8月13日(星期六)舉行考試,自105年4月1日起可於網路下載簡章,並於105年4月1日起至同年5月2日止受理網路報名。
3.鼓勵老師踴躍報名,相關訊息海報已張貼於本校公佈欄。
愛默生(美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