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01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黃馨怡 傳真:03-8462776 電話:03-8462860轉225 電子信箱:audrey@hlc.edu.tw |
受文者:花蓮縣花蓮市明廉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8年8月23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1080169672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文。 (Attach000.pdf) |
主旨: | 函轉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心臟病兒童基金會「心臟病童獎勵學金」申請辦法,自108年9月1日起至108年9月30日止(郵戳為憑)受理申請,請貴校協助符合資格學生依限提出申請,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8月2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80094436號函辦理。 |
二、 | 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會詢問(聯絡電話:02-23319494)。 |
正本: |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花蓮縣私立海星高級中學(國中部)、花蓮縣私立海星國民小學、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中部、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小部、花蓮縣高中職學校、國立東華大學、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科技大學、大漢技術學院、臺灣觀光學院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