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黃馨怡 電話:03-8462860分機225 傳真:03-8462776 電子信箱:audrey@hlc.edu.tw |
受文者:花蓮縣花蓮市明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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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9年9月15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1090182203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文。 (1090182203_ATTACH1.pdf) |
主旨: | 轉知財團法人弘揚社會道德文教基金會「109年績優清寒孝親獎助學金實施辦法」,自即日起至109年10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受理申請,請貴校惠予協助符合資格學生提出申請,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財團法人弘揚社會道德文教基金會109年9月8日弘德(獎)字第1090000092號書函辦理。 |
二、 | 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該會聯絡人楊為詳先生(聯絡電話: 02-22136599)。 |
正本: |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花蓮縣私立海星高級中學國中部、花蓮縣私立海星國民小學、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中部、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小部、花蓮縣高中職學校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