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獎助資格:
(一) 獎學金類別:
(1)清寒獎助學金:領有縣市政府列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之證明文件
(2)身心障礙學生獎學金:持有各縣、市政府核發身心障礙手冊之學生。
(二) 學業成績:
(1)國小學生,該學年學業成績平均達 70 分以上。
二、獎助金額及名額: (一) 國小組:錄取最優前二十名,每名各頒發獎學金新幣 3,000 元整。
三、申請手續:
(1)須完成【助學圓夢,慈心相伴─獎學金線上表單】
(2)「清寒獎助學金及身心障礙學生獎學金申請書」表格。
(3)前一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單正本。(註冊組開立)
(4)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在學證明書正本乙份。(註冊組開立)
(5)身分證或健保卡影本乙份。
(6)申請類別證明文件:
◎清寒獎助學金:領有縣市政府列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之證明文件正本。
◎身心障礙學生獎學金: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乙份。
(7)申請人之存摺封面影本(戶名、帳號及匯款銀行等資訊應清楚顯示)。
註:除提供台灣中小企業銀行免扣手續費外,提供其他金融機構帳戶需內扣手續費。
四、校內收件截止日期:113年11月5日下班前,逾期恕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