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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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花蓮市明廉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7年2月6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1070028768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監察院秘書長函。 |
主旨: | 函轉監察院為增進各級學校教職員工及學生對監察院職權行使運作之瞭解,請貴校遇有集會演講活動、教育訓練及公民與社會課程等,歡迎聯繫監察院派員前往宣講,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監察院秘書長107年2月5日秘台綜字第1071130111號函辦理。 |
二、 | 各級學校如需監察院派員前往專題演講,建議時間以1至2小時為原則。監察院宣講人員之鐘點費、差旅費、交通、食宿等,均由該院自行負擔。 |
三、 | 監察院建築屬國定古蹟,極具歷史文化及建築特色,歡迎參觀,相關開放時間及資訊,請連結監察院網站查詢(網址:http://www.cy.gov.tw),團體參觀請於預定參觀日1週前辦理線上申請。 |
四、 | 監察院每月發行「監察院電子報」,內容包含監察院職權行使之最新消息、行使績效與院務專欄、陽光法案執行情形,以及「監察院能為您做什麼事?」、「重大糾正/彈劾/調查案件」與「紓解民怨小檔案」等連結,歡迎逕至監察院網站免費訂閱。 |
五、 | 有關專題演講聯繫相關事項,請逕洽監察院科員張俊隆辦理(電話:02-23413183轉133)。 |
正本: | 國立花蓮高級中學、國立花蓮女子高級中學、國立花蓮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國立花蓮高級農業職業學校、國立花蓮高級商業職業學校、國立光復高級商工職業學校、國立玉里高級中學、國立花蓮特殊教育學校、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四維學校財團法人花蓮縣四維高級中學、花蓮縣私立海星高級中學、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上騰學校財團法人花蓮縣上騰高級工商職業學校、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私立海星高級中學(國中部)、花蓮縣私立海星國民小學、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中部)、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小部)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學管科 |
瀏覽資訊:張琬琪(107/02/14 0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