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機關地址:97001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陳凱琦 傳真:03-8462776 電話:03-8462860轉229 電子信箱:chantecatch@nt.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花蓮市明廉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7年8月28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1070168754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1、發布令影本。2、法規條文。 |
主旨: | 「偏遠地區學校合聘教師及巡迴教師聘任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7年8月27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070092736B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法規條文各1份,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07年8月27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70092736E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
正本: | 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行政暨研考處(先發文後刊登公報)、本府教育處特殊及幼兒教育科、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科 |
瀏覽資訊:張琬琪(107/08/29 1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