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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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花蓮市明廉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7年8月23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福字第1070165975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銓敘部原書函。 |
主旨: | 銓敘部釋示有關退休公務人員或其遺族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之請領退撫給與疑義,轉請查照。 |
說明: | 依銓敘部107年8月20日部退三字第1074582312號函辦理。(檢附銓敘部原書函一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人事處 |
瀏覽資訊:張琬琪(107/08/30 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