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明年紀念日及節日補假、調整放假及補行上班情形如下:
(一)農曆除夕及春節連假為2月2日(星期六)至2月10日(星期日):農曆初三(2月7日)因適逢星期四,爰調整2月8日(星期五)為放假日,並於1月19日(星期六)補行上班。
(二)和平紀念日連假為2月28日(星期四)至3月3日(星期日):和平紀念日(2月28日)適逢星期四,爰調整3月1
日(星期五)為放假日,並於2月23日(星期六)補行上班。
(三)國慶日連假為10月10日(星期四)至10月13日(星期日):國慶日(10月10日)適逢星期四,爰調整10月11日(星期五)為放假日,並於10月5日(星期六)補行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