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出以2小時為限,如因為公務需求,必須離校超過2小時者,煩請事前陳鈞長簽准以公假登記。假別登記有誤者,人事室會註銷假單,私LINE提醒您重送假單,感謝同仁的合作!
※ 法令依據:「花蓮縣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差勤管理要點」七、臨時因公外出,以二小時為限,應登記於公出登記簿或於線上差勤系統申請,並詳實記載外出起迄時間、事由、前往地點,並經權責長官核准。
http://glrs.hl.gov.tw/glrsout/LawContent.aspx?id=FL047411
魯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