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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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花蓮市明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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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8年3月14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福字第1080049541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銓敘部原書函。 (_銓敘部原書函1) |
主旨: | 有關退休公務人員再任「私立幼兒園職務」或「私立學校董事會職務」是否屬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第1項第3款所定私立學校職務範圍一案,轉請查照。 |
說明: | 依銓敘部108年3月8日部退三字第1084674681號書函辦理。(檢附銓敘部原書函1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人事處 |
瀏覽資訊:張琬琪(108/03/14 1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