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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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花蓮市明廉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6年9月18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特字第1060177344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1、施行辦法。2、實施辦法。 |
主旨: | 轉知社團法人台灣癲癇之友協會辦理106學年度「信東生技癲癇之友獎、助學金」與「財團法人新光鋼添澄慈善基金會癲癇之友獎助學金」,自即日起至106年10月13日止受理申請,請貴校惠予協助符合資格學生提出申請,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社團法人台灣癲癇之友協會106年9月12日(106)台瑞字第019號及106年9月12日(106)台瑞字第022號函辦理。 |
二、 | 符合資格欲申請獎助學金者,請自行至該協會網站http://www.epilepsyorg.org.tw下載所需表格,填妥申請表格並備妥相關文件,於旨揭期限前郵寄(以郵戳為憑)。送件者經審核通過由該會個別通知並公告網站,於107年1月20日該協會年會中公開頒獎表揚。 |
三、 | 檢附信東生技癲癇之友獎、助學金施行辦法與財團法人新光鋼添澄慈善基金會癲癇之友獎助學金實施辦法各1份。 |
正本: |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學、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中部、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小部、花蓮縣私立海星高級中學附設國中部、花蓮縣私立海星國民小學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 |
瀏覽資訊:葉景巍(106/09/26 1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