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校110學年度模範生選拔實施要點業經奉核實施,如附件所示,敬請老師參閱。 二、上述要點內附模範生簡介電子檔,敬請老師於111年5月5日(週四)下班前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承辦信箱(imihipan@mleps.hlc.edu.tw);檔案格式:明廉國小110學年度○年○班模範生簡介.doc。 三、本學年度全校模範生簡介預計於5月9日(週一)公布於本校川堂公佈欄,以彰表率。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