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林秀英
-
學務
|
2022-10-19
|
點閱數:
256
主旨: 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編著「7歲以上未滿12歲偏差行為學生輔導手冊」,請學校參考運用,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10月14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141239號函辦理。
二、 少年事件處理法(以下簡稱少事法)於108年6月19日修正公布施行,依少事法修正附帶決議,7歲以上未滿12歲偏差行為學生,係屬國民小學義務教育階段,爰由教育部邀集司法院、衛生福利部、法務部、內政部就偏差行為學生之通報、處遇、輔導及協助等事項進行研議。
三、 本府於109年9月10日府教學字第1090168551號函(諒達)「學校進行7歲以上未滿12歲偏差行為學生輔導流程圖」、「○○縣(市)○○學校7歲以上未滿12歲偏差行為學生個別化需求評估與輔導處遇及成效檢核表」及「7歲以上未滿12歲偏差行為學生預防與輔導實施方案」提供學校啟動三級輔導機制之依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