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請各校自行辦理至少 1 場以上兒童權利公約教育訓練,參加對象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工,並請參訓人員完成教育訓練成效前、後測題目。
1.校長需達 4 小時教育訓練。
2.教師(含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需達 4 小時教育訓練,占全校教師總員額 92%以上。
3.學校行政人員(含員工)需達 2 小時教育訓練,占全校職員工總員額 90%以上。
(二)前開自行辦理之教育訓練得採實體或線上方式進行,亦得併同校內相關研習或活動。
(三)將兒童權利公約議題融入課程教學中,並配合相關節日及活動向學生、教職員工及家長宣導兒童權利公約精神與意涵。
前測連結: https://forms.gle/HZKP7yMAXZjB2WXm7
後測連結: https://forms.gle/95msk21FgaM5Upd8A
線上學習資源供參:
e 等公務園: https://elearn.hrd.gov.tw/mooc/index.php
CRC 資訊網: https://crc.sfaa.gov.tw/?AspxAutoDetectCookieSupport=1
13:10-13:30 簽到、前測
13:30-15:30 兒童權利公約內涵與生活實踐案例分享
15:30-16:30騷擾行為防制與申訴管道
16:30-16:50 提問與分享
16:50-17:10後測
不克參加當天研習的教職員工,請務必自行利用線上學習網參加研習,取得研習時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