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6月8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076085號函辦理。
二、 轉知有意願之教師於112年6月19日(星期一)前將履歷表以電子檔寄送至e-3129@mail.k12ea.gov.tw,該署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
三、 檢附教育部函文、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及簡歷表各1份(如附件)。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