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花蓮縣政府112年9月8日府教設字第1120176930號函。
二、旨揭教具分別有「有口皆備」對對碰及「有口皆揹」實體避難包2款,作為環境教育輔助教具,可配合水土保持及防災教育單元教學使用。
三、112學年度上學期受理申請時間為即日起至112年9月15日止,檢附旨揭教具借用申請須知1份供參。
四、期限內完成申請之學校,將由園區提供寄送之單趟郵資(園區寄送至學校),送返(學校寄返至園區)費用則由借用單位負擔,並請於教具歸還後1週內,提供教具使用紀錄單。
五、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園區聯絡人華莉,電話:04-23390906分機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