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2年11月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155622號函辦理。
二、 「內政部所主管災害緊急應變警報訊號之種類、內容、樣式、方法及其發布時機」公告,業經內政部於112年11月2日以台內消字第1120826578號公告修正發布,如有需要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下載。
三、 檢附修正總說明及修正規定對照表。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