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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杜湘蓮 - 教務處 | 2024-06-04 | 點閱數: 272

一、申請對象:(以下3點皆須符合)

   (一)目前就讀國小一至五年級學童(於機構安置者不適用本補助)。

(二)父母一方或雙方有發生下列任一事項:去世,  因身心障礙、重大傷病或意外而無法穩定工作, 單親扶養三名子女含以上(皆須就學中或學齡前)。(此點需符合其中一項)

    (三)家庭持有中低、低收入戶、特境兒少證明或里長之清寒證明者(此點身分需符合一項)。

二、相關申請資料如附檔,請導師協助符合資格學生於113年6月11日(星期二)中午12:00送註冊組。

三、校內預估申請5名,將依符合資格且備妥完整資料學童優先送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