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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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花蓮市明廉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6年5月1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課字第1060073010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主旨: | 為教育部辦理之「上網,不迷網」數位學習課程一案,鼓勵貴校教師踴躍參與,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06年4月18日臺教資(三)字第1060054628號函辦理。 |
二、 | 依據「各級學校學生安全健康上網實施計畫」及「106年資訊教育推動細部計畫-國民中小學資訊知能培訓實施計畫」辦理。 |
三、 | 旨揭數位課程為幫助教師進一步地了解學生的網路世界,教導其如何判斷行為的對錯,能在安全、合理、合宜及合法的準則下,善用網路以豐富生活與學習。 |
四、 | 鼓勵貴校教師至「教師e學院」(https://ups.moe.edu.tw/info/10001099)上網學習。 |
正本: |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小部)、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中部)、花蓮縣私立海星國民小學、花蓮縣私立海星高級中學(國中部)、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教育網路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