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據花蓮縣政府106年11月7日府教課字第106021071號函辦理。
2.旨揭測驗係為追蹤106年度參與補救教學篩選測驗之個案學生其補救教學學習成效,參與年級為2至9年級,測驗時程自本(106)年11月27日(星期一)至12月29日(星期五)開放施測。
3.本案主要為追蹤瞭解學生學習現況。
4.本次成長測驗之施測時間與應受測個案名單〈無論是否入班參加補救教學方案〉,將另行公告。
節錄
※ (二)成長測驗: 1、未結案之個案學生,均應參加成長測驗。 2、測驗時間:每學年第一學期期末。 3、測驗科目:國語文、數學及英語(含聽力測驗)。 4、測驗方式: (1)二至三年級:紙筆施測。 (2)四至九年級:電腦線上施測。 (三)身心障礙學生經學校學習輔導小組認定確有受測困難,得免參加篩選及成 長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