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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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花蓮市明廉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7年3月31日 |
發文字號: | 府原行字第1070061695號 |
速別: | 最速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如主旨。 |
主旨: | 檢送本府辦理「第四屆原住民族語單詞競賽花蓮初賽」報名簡章1份,請協助宣傳並鼓勵報名,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07年1月3日原民教字第1070000294號函暨107年3月28日原民教字第1070018177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初賽報名方式如下: |
(一) | 報名資格: |
1、 | 競賽組別:分為國中組、國小組。 |
2、 | 參加對象:以國民小學一年級至國民中學九年級學生為主。 |
3、 | 組隊方式及人數限制:以單一學校組隊,每隊5至8人。 |
(二) | 報名日期:107年4月24日(星期二)止,請依報名簡章填妥報名表及檢錄名冊後,以郵寄、電子郵件或親送方式,向本府原住民行政處報名。 |
三、 | 有關瀕危語別組,請依國小及國中組組隊規定報名後,免參加初賽,將由本府薦派逕參加全國決賽。 |
四、 | 本屆初賽日期訂於107年5月7日(星期一)舉辦,有關初賽辦理方式、地點及競賽規則,將另行公告;報名簡章已公告於本府原住民行政處行政資訊網,請自行下載參閱。 |
正本: | 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實驗國民小學、花蓮縣私立海星國民小學 |
副本: | 本府原住民行政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