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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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花蓮市明廉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7年5月3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課字第1070080062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教專進階級教輔認證流程。 |
主旨: | 有關105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專業回饋人才進階認證與教學輔導教師認證資料繳交相關事項,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07年4月27日師大師字第1071011320號函辦理。 |
二、 | 105學年度專業回饋人才進階認證、教學輔導教師認證之收件期程,自即日起至107年6月30日止,注意事項如下: |
(一) | 送件資格: |
1、 | 105學年度完成實體研習尚未認證者。 |
2、 | 105學年度申請審查但未補件或未通過者。 |
(二) | 相關繳件流程與辦法請參閱說明三及流程圖(如附件)。 |
(三) | 教師可依105學年度認證手冊之規定採E-Mail或紙本方式申請認證,亦可準用106學年度之認證規定。 |
(四) | 認證資料表格可至網路下載,網址:https://goo.gl/2wFmT8。 |
三、 | 繳件方式說明如下: |
(一) | E-Mail繳交:請認證教師將認證資料電子檔與證明文件掃描檔,寄至:tpmail103@gmail.com(僅底線為數字)並請註明「105學年度專業回饋人才進階/教學輔導教師認證資料」。 |
(二) | 紙本繳交:請認證教師將認證資料與證明文件寄至「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62號師培處課程組曾勤樸收」,並請註明「105學年度專業回饋人才進階/教學輔導教師認證資料」。紙本資料將不退還,請認證教師務必自行留存檔案或副本。 |
(三) | 認證資料繳交狀態,請認證教師逕至http://bit.ly/tpd-ntnu查詢。 |
四、 | 106學年度之專業回饋人才進階認證與教學輔導教師認證,則採數位方式線上繳件,因教師專業發展支持作業平臺之資料庫仍在轉移中,待完成後將另行發函公告。 |
五、 | 本案聯絡人: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曾勤樸助理、林昱丞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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