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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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花蓮市明廉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7年6月13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課字第1070114128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1、申請表。2、原住民族語能力認證審查要點。3、評分標準。4、新聞稿。 |
主旨: | 轉知原住民族委員會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107年度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審查」申請表暨相關資料,請學校轉知原住民族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並協助公告,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07年6月12日師大進字第1071015515號函辦理。 |
二、 | 「107年度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審查」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107年6月30日(星期六)止。測驗日期訂於107年8月12日(星期日)於臺灣師範大學進修推廣學院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