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機關地址: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馬靜敏 傳真:03-8462787 電話:03-8462783 電子信箱:sa.min1222@gmail.com |
受文者:花蓮縣花蓮市明廉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7年6月15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終字第1070112918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107年語文競賽實施計畫0614。 |
主旨: | 檢送「花蓮縣107年語文競賽實施計畫」1份,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縣107年語文競賽實施計畫」辦理。 |
二、 | 縣決賽: |
(一) | 競賽時間:107年9月30日(星期日)。 |
(二) | 競賽地點:花蓮縣四維高級中學。 |
三、 | 縣決賽報名: |
(一) | 報名期限:107年9月12日(星期三)起至9月18日(星期二)止。 |
(二) | 紙本報名表:請於107年9月18日(星期二)前掛號寄送至花蓮縣吉安鄉稻香國民小學(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
四、 | 本計畫內容,與歷年辦理方式有重要異動部分及相關注意事項,業於計畫電子檔內以深黑色及紅色字樣呈現,請詳閱後依規定辦理。 |
五、 | 花蓮縣語文競賽相關公告請至本縣語文競賽網站(http://language.hlc.edu.tw/),下載參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