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一、旨揭徵選活動分「學校團體組」及「教師個人組」,成果資料以呈現104學年度之執行成果為原則。 二、徵選資料表件應於105年5月5日至5月10日下午4時前親送或於105年5月10日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方式逕寄本府教育處終身教育科。
王安石(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