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林秀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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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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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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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
一、依據府教課字第1080029854號函。
二、為提供學生豐富多元之學習資源與擴充補救教學課程教學材料,各國中小依據個案學生於各基礎學科之學力程度,可申請補助民間教材資源 。
三、補助原則如下:
(一)使用公益團體研發之教材進行補救教學之教學人員應完成現職8小時或非現職18小時補救教學研習課程,且已完成公益團體配合教材使用規劃之教師研習時數。
(二)受輔學生教材申請以各期開班情形之班級及學生人數為補助原則,請依學生施測結果選擇合適教材。
(三)補助每校使用年級及科目之教師教材各1冊,由學校集中管理並開放提供予教學人員共同參考使用(各冊教師教材補助各校以一次為限)。
四、本案將依學校於補救教學資源平台網路填報系統之開班情形進行審查。
五、欲申請教材者請於108年2月21日(星期四)前向教務處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