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張恩綺 電話:03-8462860#275 傳真:03-8462787 電子信箱:enchi0809@gmail.com |
受文者:花蓮縣花蓮市明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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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9年3月16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終字第1090048777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摺頁(正面)、摺頁(背面) (1090048777_ATTACH1.jpg 1090048777_ATTACH2.jpg) |
主旨: | 檢送本縣「109學年度藝術才能班入班招生摺頁」電子檔1份,請各校公告周知,並請向學生及家長進行宣導,保障其報考權益,請查照。 |
說明: |
一、 | 本案前經109年3月4日府教終字第1090038689號函諒達。 |
二、 | 藝術才能班簡章請至招生學校索取,或於學校網站下載使用,如有疑問請逕洽招生學校。 |
正本: |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花蓮縣私立海星高級中學國中部、花蓮縣私立海星國民小學、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中部、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小部、國立花蓮特殊教育學校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