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花蓮縣政府109年4月15日府教設字第1090064254號函辦理。
二、茲修訂教育部臺教資(四)字第1090042172號函之「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居家學習4G門號(SIM卡)申請注意事項」。
三、經教育部與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華電信)協商後,該公司109年3月31日以電子郵件回復本部,其所提供之優惠方案(299元),改由學校出具停課證明,供停課學生持至各中華電信門市自行申辦。
王安石(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