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借書證
1.新辦證:109學年度一年級新生及新轉入生由註冊組主動製作借書證,無需任何費用。
2.遺失補辦:需(1)填寫補發申請書一份(含家長或導師簽名),空白申請表可在圖書室領取(2)新台幣20元(待製作完成領證時繳交,並發給學校收據)。
3.歡迎社區民眾入館閱覽,因人力問題,不開放社區民眾借書。
二、借、還書
1.借書時間:109年7月13日(星期一)~ 8月28日(星期五)上班日上午08:00~12:00。
8月3日(星期一)~ 8月7日(星期五)暫停一周。
2.還書時間:開館時請於服務台還書,休館時將書置於還書箱。
3.借閱冊數:學生2冊,教職員5冊,志工5冊。
4.借閱天數:7天 ,續借次數:1次。
5.逾期停權設定:依據逾期冊數停權,逾期幾冊,停權借閱幾冊。
6.逾期停權天數:依據逾期天數停權,逾期幾天,停借幾天。
三、書籍遺失或破損
所借圖書資料遺失或破損無法修復的,須買回相同的圖書資料賠償,或依圖書資料的定價現金賠償。
四、補證、賠償費用處理原則
1.圖書室收取費用一律開立收據,並將款項存入學校公庫。
2.借書證製作、圖書編目耗材、添購圖書、設備及圖書館活動所需經費可於申請核可後由此經費支用。
五、管理人力由圖書室安心即時上工人員擔任。
六、初步估算冷氣電費約500元/週*6=3000元。
七、本辦法經陳 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