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度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申請注意事項如下,請老師協助提醒!!
1.請確認申請人戶籍資料上,申請人要有註記山地原住民或平地原住民之身分。
2.具低收入戶證明學生應申請學產助學金。108年家戶年所得在40萬元以下(不用出具任何證明,由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進行比對,本助學金計入家戶所得之成員為申請學生之父母。)。
3.申請學生應提供一年內的全戶的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名簿影本(需有詳細紀事)1份。
4.申請表所填家戶人口資料除申請人、父/繼父/同性配偶、母/繼母/同性配偶外,皆不需填寫(不屬需計算家戶所得之範圍內)。
5. 「不計入家戶代碼」填寫「失聯」:務必附上特殊狀況證明書。
6. 「不計入家戶代碼」填寫「其他」:除父親欄為空白者外,皆須填寫並附經校方核章之特殊狀況證明書。
7. 紙本通知書.申請表於109.9.7發至各班,若有缺,請通知註冊組印發。不需要申請者只需交回紙本通知書,謝謝老師們的協助!
8. 申請相關訊息、進度與審核結果公告於以下網站:http://apc.ntcu.edu.tw/ 學生查詢審核進度---輸入申請學生身分證字號即可查詢審查結果
9. 相關檔案如附件,請詳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