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特殊教育法第46條辦理。
二、辦理研習之目的,係為讓特教親師生能透過運動紓發生活壓力,培養良好的生活及運動習慣,並改善現場體育教學的困境,增進特教教師設計融合體適能訓練之體育課程,增加學生運動的樂趣。
三、參加對象:每場次各50人。
(一)上午場:縣內特殊教育教師、普通班教師及相關人員,縣內設有集中式特教班之學校務必派員參加。
(二)下午場:縣內特殊教育學生及家長(特教學生欲參與此研習活動,須由家長陪同方可報名)。
四、研習時間及地點:
(一)上午場:109年11月7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12時。
(二)下午場:109年11月7日(星期六)下午1時30分至4時30分。
(三)地點:花崗國中活動中心。
五、報名方式 :
(一)教師及教師助理員請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pecial.moe.gov.tw/study.php)報名研習,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3小時。
(二)家長請填妥報名表後由學校統一報名,請將報名表電子檔寄至花崗國中特教組art1116art@gmail.com。
六、請准予遴派教師公(差)假參與研習,並核予假日研習補休時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