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函轉教育部「110-111年本土語言意識培力宣講人員第2場次研習實施計畫」1份,請鼓勵貴校所屬人員踴躍報名參加,請核示。
說明:
一、依據花蓮縣政府110年9月16日府教課字第1100188658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於110年9月18日至19日辦理第1場次宣講人員培訓研習,現規劃辦理第2場次培訓研習活動。研習資訊簡要說明如下:
(一) 研習對象:本部及部屬機關(構)與各地方政府教育局(處)公務人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行政人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及家長,每類至多10人,共計40人。
(二) 研習時間:110年11月6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下午3時,110年11月7日(星期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共計11時。
(三)研習地點:臺南文化創意產業園區(臺南市東區北門路二段16號)。
(四) 報名方式:採自願報名,報名類別以現職身分類別為主,即日起至110年9月30日(星期四)下午5時30分止,逕至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HGsrexzqE5x4uGJcA報名即可。110年10月7日(星期四)公布錄取名單並以電子郵件通知。
(五) 研習時數核發:全程參與研習者(需簽到退),將核發教師在職進修或公務人員終身學習研習時數,計11小時。
(六) 實作課程需使用電腦,敬請學員自行攜帶筆記型電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