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黃馨怡 電話:03-8462860分機225 傳真:03-8462776 電子信箱:audrey@hlc.edu.tw |
受文者:花蓮縣花蓮市明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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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0年9月28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1100195374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文。 (1100195374_ATTACH1.pdf 1100195374_ATTACH2.pdf) |
主旨: | 轉知財團法人邱創煥文教基金會「110年績優清寒孝親獎助學金實施辦法」相關資料1份,自即日起至110年10月30日止受理申請(郵戳為憑),請貴校惠予協助符合資格學生提出申請,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9月27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00123902號函辦理。 |
二、 | 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會張小姐詢問(聯絡電話:0917832891)。 |
正本: |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私立海星國民小學、花蓮縣私立海星高級中學國中部、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小部、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中部、花蓮縣高中職學校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