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編制內現職教師參與111年度客語及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且完成測驗之報名費」案,敬請參考。
一、中華民國111年5月25日府教課字第1110103789號函辦理。
二、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所屬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含各校國中部與國小部)及國立中小學(含各校國中部與國小部)編制內現職教師(含長期代理教師,以下稱教師)。
三、補助項目:
(一) 111 年 3 月 27 日:客家委員會辦理客語能力認證。
(二) 111 年 5 月 28 日:國立成功大學辦理 2022 年春季全民台語認證。
(三) 111 年 8 月 7 日:教育部辦理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
(四) 111 年 10 月 1 日:客家委員會辦理客語能力認證。
(五) 本計畫公告後,倘教育部、國立成功大學、客家委員會後續公告辦理之 閩南語/客語能力認證場次,且其報名日期於 111 年度截止之測驗。
四、補助金額,請參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