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申請資格:需具備中華民國之國籍, 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1. (一)~(四)類獎助學金,需為顏面損傷 或 重大燒傷 重大燒傷 重大燒傷 重大燒傷 之在學學生。
2. (五)~(六)類「勇源 -陽光子女助學金」、「明閱科技 陽光子女助學金」、「明閱科技 陽光子女助學金」、「明 閱科技 陽光子女助學金」、「明閱科技 陽光子女助學金」、「明閱科技 -陽光子女特殊才藝獎學金」,需父母 一方為 顏面損傷 或 重大燒傷 之在學子女申請!!
相關資料,請詳閱檔案下載:
https://www.mleps.hlc.edu.tw/modules/tad_uploader/index.php?of_cat_sn=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