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12.8.28(星期一)發放,請到教務處領取。
二、每日閱讀20分鐘,112年9月1日開始記錄。
三、學生完成一個月紀錄,請導師發下1張憑證貼紙,貼於手冊最末頁,並請導師簽名認證。
四、完成年度閱讀任務者,依花蓮縣家庭教育中心公告時間提報學生名單,將擇期頒發縣長獎狀。
五、憑證貼紙每生12張,若手冊或貼紙有短少,請洽註冊組(發完為止)。
六、「閱讀好獎」請轉知家長帶小朋友兌換。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