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年「奮進‧愛花蓮」獎學金計畫 ,請依需要協助申請。
一、申請資格:
(一)學業平均成績均為 70 分或以上,品行良好未受記過懲處者。
(二)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
(三)家庭突遭遇變故者或家境清寒,如下列參考狀況:
1.父母(或監護人)之一重病在身而影響家庭經濟者。
2.父母(或監護人)之一無工作能力者。
3.父母(或監護人)之一非自願性失業且家境確實困難者。
4.家境確實困難,急需協助者。
5.本人或家中(三親等內)成員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重大傷病卡者。
(四) 依公文本校每學年有1個名額,共計6個名額。
二、校內申請時間:112 年 9 月 22 日至 112 年 10 月 6 日截止
三、申請所需文件:
1、申請表
2、111 學年度第二學期成績單正本一份(註冊組代為開立)
3、家庭狀況相關參佐資料(如:低(中低)收入戶證明、特境家庭證明、 本人或同住直系三親等親屬之身心障礙手冊/重大傷病卡、清寒證明等擇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