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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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花蓮市明廉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7年9月3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課字第1070175213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107學年度領域召集人及領域副召集人名單,1,件。 |
主旨: | 檢送107學年度本縣國民教育輔導團各學習領域召集人及副召集人名單1份,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本縣國民教育輔導團設置及作業要點辦理。 |